2020年1月15日,中美雙方在華盛頓正式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美利堅合眾國政府經濟貿易協議》,即通常所說的“中美第一階段經貿協議”。這一歷史性文件的簽署,標志著兩國在經歷了長期的貿易摩擦與多輪艱苦談判后,在經貿領域找到了一個階段性的平衡點,為全球市場注入了寶貴的確定性。協議內容廣泛,其中“知識產權”與“技術轉讓”兩大章節尤為引人注目,它們不僅回應了美方長期以來的核心關切,也勾勒出未來中美技術合作與競爭的新規則框架。
在知識產權方面,協議體現了中國進一步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堅定決心,并與國際高標準保護規則進一步接軌。具體條款涵蓋商業秘密保護、打擊盜版與假冒商品、專利有效期延長、地理標志、藥品相關知識產權以及電子商務平臺侵權等多個領域。例如,協議明確了侵犯商業秘密的執法門檻,加強了對商業秘密和保密商務信息的司法保護。這些舉措旨在構建一個更加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保護創新者的合法權益,這不僅是履行國際承諾的需要,更是中國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內在要求。
在技術轉讓領域,協議確立了更為清晰、公平的市場化原則。美方長期以來指責中國存在“強制技術轉讓”行為,而新協議則明確規定,技術轉讓必須基于自愿且遵循市場原則,任何個人或企業都不能通過行政手段或行政許可程序被強制要求轉讓技術。這實際上是將中國在《外商投資法》等國內立法中已確立的原則,通過雙邊協議的形式再次予以確認和強化。協議強調,技術轉讓的條款應由雙方企業自由協商確定,政府不應進行不當干預。這一規定有助于消除外資企業在華投資的技術顧慮,保障了所有企業的自主經營權和契約自由。
協議的簽署對中美雙方乃至全球經濟都具有深遠意義。對中國而言,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規范技術轉讓,是深化改革開放、優化營商環境的必然步驟,將激勵本土創新,吸引更高質量的外資,推動產業升級。對美國而言,協議為其企業和創新成果在中國市場提供了更強的法律保障。從全球視角看,兩個最大經濟體之間貿易緊張局勢的緩和,有利于穩定全球產業鏈和供應鏈,提振市場信心。
也必須清醒認識到,協議的簽署是階段性的成果,并非終點。它為解決中美經貿關系中的一些結構性問題搭建了對話與執行的平臺。后續的關鍵在于協議的切實履行與監督。雙方已建立了相應的雙邊評估和爭端解決機制,以確保承諾落地。協議并未涵蓋所有經貿議題,諸如產業補貼、國有企業等更為復雜的結構性改革問題,仍有待未來談判中進一步探討。
中美第一階段經貿協議中關于知識產權與技術轉讓的章節,標志著兩國在構建更加平衡、對等的經貿關系上邁出了重要一步。它既是對過去爭議的階段性回應,也是面向未來合作與競爭新規則的探索。其成功實施,將不僅取決于字面條款的執行,更取決于雙方能否秉持合作共贏的精神,在尊重彼此核心利益的基礎上,推動中美經貿關系行穩致遠。